这段内容讲述了在小孩在商场摔伤的情况下,责任归属问题。如果孩子的商场摔伤是由超市的环境因素导致的,那么超市就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超市在这些方面没有过错,那么超市就不需要承担责任。同时,即使小孩的摔伤与超市的环境有关,因为监护人没有起到监护作用,监护人也要负一定的责任。
如果孩子的商场摔伤是由超市的环境因素导致的,那么超市就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超市在这些方面没有过错,那么超市就不需要承担责任。小孩由于没有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所以,小孩的摔伤,即使与超市的环境有关,因为监护人没有直到监护作用的,监护人也要负一定的责任。
超 市 环 境 导 致 孩 子 摔 伤 , 谁 应 该 负 责 ?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的规定,公共场所、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场所的经营者或者管理人不履行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成年人的监护人或者其他近亲属,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放任、教唆或者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针对超市环境导致孩子摔伤这一事件,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如果超市的环境存在安全隐患,导致孩子受伤,那么超市的经营者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同时,如果孩子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未能尽到应有的监护责任,或者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未能尽到应有的管理责任,那么他们也可能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然,在具体的责任划分上,需要根据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来进行判断。如果受伤的孩子没有过错,那么超市的经营者或者管理人可能不需要承担责任。而如果受伤的孩子存在过错,那么超市的经营者或者管理人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总之,在超市环境导致孩子摔伤的情况下,需要根据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来判断由谁承担责任。如果是超市的经营者或者管理人存在过错,那么他们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而如果孩子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成年人的监护人或者其他组织或个人存在过错,那么他们也可能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孩子商场摔伤事件中,需要根据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来判断由谁承担责任。如果是超市的经营者或者管理人存在过错,那么他们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同时,如果孩子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成年人的监护人或者其他组织或个人存在过错,那么他们也可能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在具体的责任划分上,需要根据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来进行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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