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出现问题负责人承担多少后果
时间:2024-05-03 15:18:33 155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分公司出现问题负责人一般不对外承担责任,分公司相当于总公司的一个部门,无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权,只是是对外有独立经营资格,但经营范围一般不得超过总公司的经营范围,故法律上,分公司的负责人的权限亦受总公司的章程的约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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