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招标的工程范围和标准:悉数或部分运用国有资金出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包括,运用预算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而且该资金占出资额10%以上的项目,运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而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许主导地位的项目,运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借款、帮助资金的项目包括,运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借款帮助资金的项目。
工程决算审计的范围
有政府性投资的建设项目,一律要进行工程决算审计。即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建设项目都要经过造价审计和财务决算审计。非政府性投资的建设项目,规模较大而且涉及的利害关系人较多的,必须进行工程造价审计,比如房开企业开发的房地产。企业建造自用的建设项目由企业决定是否审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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