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收养孩子以后,该孩子与收养家庭成立法律拟制血亲关系。依托于该关系之下的家庭成员,在法律上被认为具有血缘关系,所以不可以通婚。除非,此时解除收养关系,这样双方之间不存在了拟制的血亲关系,那么就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领养的孩子有赡养义务吗
领养的孩子有赡养义务
领养人应该具备以下的领养条件:
1、无子女,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4、年满30周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5、有配偶者领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
6、无配偶的男性领养女性的,领养人与被领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全文65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