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交通指示标线行驶,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扣3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一、交叉路口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交叉路口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1、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让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规定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2、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在交通标志、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的路口,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3、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相对方向来车,左转弯车未让直行车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4、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未让左转弯车的,右转弯车负全责。
5、未按导向车道指示方向行驶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二、按规定掉头走错车道会扣分吗
会,并且按照交通标识行驶的违章行为,是要被扣3分,罚款200元。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而且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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