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前对方转移财产如何搜集证据材料
离婚前对方转移财产如下搜集证据材料:
1.搜集其存折线索,记下其开户行,无论其将款转入何方,都不会有太大影响,可以申请法院查询转账记录,法庭上让其说明存款去向和用途,审核其转款必要性;
2.对于一方私自转移个人存款的情况,则建议另一方要知道对方的身份证号,并在平时注意搜集对方的存折线索,牢记开户行,以后可以通过查询方式查询对方的转账记录,这样无论对方将款转至何处以及何时转移,均可以查清;
3.搜集其收入状况的线索,必要时律师出面调查,如果对方有很高的收入,但又不见存款,法庭上责令其说明收入开支,审查开支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4.对于低价出售夫妻共同财产和利用关联企业恶意负债的:可以主张其行为无效,因为其显失公平和侵犯了夫妻一方的利益或公司利益或其他股东利益。
5.对于制作虚假债务的:与债权人对质,询问细节问题,列出提问提纲,审查债务形成时间,必要时做笔迹鉴定,审查债务用途和必要性等等。
6.如果出现一方私自出售夫妻共同房产,或者私自赠与第三人的情况,另一方可以依法主张买卖合同无效(但第三人善意取得的除外),并可以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任何一方均不能擅自处分夫妻重大共同财产,私自处分严重侵害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
二、财产分割的协议书怎么写
财产分割协议书应该这样写
1.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2.分割财产性质与基础情况;
3.财产分割的内容与分割范围;
4.分割方式。
5.动产与不动产的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与赔偿金等。
7.财产分割协议订立日期等。
三、离婚不分共同财产情况是什么
离婚不分共同财产情况是:
1.夫妻双方未提出分割共同财产主张的;
2.共同财产不宜分割的;
3.共同财产为非法所得财产的;
4.不可分割共同财产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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