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不批捕等七天是周日能出来,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一、检察院不批捕公安机关应该怎么办呢
检察院不批捕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被拘留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认为该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事拘留黄金三十七天是什么意思
刑事拘留黄金三十七天是指刑事拘留最长三十七就会做出释放或逮捕的决定。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刑事拘留的黄金三十七天是最佳的取保时间,当然前提是需要符合取保的前提条件,而三十七天一过确认逮捕后,基本上取保的难度会加大,同时之后会进入审判阶段,因此最长三十七的拘留时间会被称为黄金时间。
刑事拘留后可以委托专业的刑事律师,当家属收到拘留通知书,是否委托律师,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自身的经济状况以及家属和当事人对案件结果的期望;律师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律师通过会见了解了案件的大概情况后,经律师团队内部对案件进行论证,分析当事人有无取保候审的可能性,同时与办案人员积极的沟通,尽快帮当事人争取取保候审,减少家属的担忧;之后律师为当事人作检察院批捕前的辅导;最后律师向检察官提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见书。
对公安等侦查机关要求复议、复核的不批准逮捕案件,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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