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高校毕业生人才引进入户办理流程:
(一)接收
1.网上申报
(1)有用人单位接收的申报流程
方式①个人申报
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平台(网址:)→人才引进→高校毕业生接收报到页面,点击“新增”后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申请接收”。
申报信息将送达用人单位用户审核(用人单位审核时限为30天,请毕业生跟进单位审核进度)。
1)用人单位审核通过的,毕业生接收手续即时完成;
2)用人单位审核不通过的,申报信息退回毕业生。毕业生修改完善后,可再次按上述步骤申报。
方式②单位申报
登录→人才引进→高校毕业生接收报到页面,点击“新增”后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及单位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毕业生接收手续即时完成。
(2)本市生源无用人单位接收的申报流程
本市生源毕业生登录网上服务平台→人才引进→高校毕业生接收报到页面,点击“新增”后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毕业生接收手续即时完成。
2.打印《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函(以下简称《接收函)。
通过网上服务平台自助打印或前往经办机构现场打印。
3.开具报到证
毕业生持《接收函回毕业院校开具《报到证。
(二)报到
1.网上报到
登录→人才引进→高校毕业生接收报到页面,按要求上传《毕业证书、《报到证(▲无用人单位接收的珠海生源同时上传珠海家庭《户口簿)后点击“申请报到”。
如实填报毕业证书编号、报到证编号等信息,确认无误后申报信息自动提交至经办机构审核。
2.经办机构审核
①申请入户珠海的毕业生,在完成网上报到手续后,即可持办理材料到经办机构窗口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当场领取《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证明(以下简称《证明)。
▲毕业生须在经办机构窗口审核通过之日起的90天内,凭《证明及入户所需材料到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入户所需材料以落户地公安派出所要求为准)。
②无需落户的毕业生,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即报到成功。
▲申请组织关系转接的毕业生,持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珠海市委组织部办理转入手续(地址:珠海市市政府大院一号楼五楼,咨询电话:0756-2222384)。
办理时限:经办机构将在10个工作日内对毕业生网上报到信息进行网上审核。情况特殊的,不超过30个工作日。
(三)签订《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托管协议
档案寄达我市各经办机构后,将告知用人单位/毕业生与经办机构签订《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托管协议(签订方式:登录网上服务平台或到经办机构现场签订)。
▲毕业生应协助跟踪档案,确保档案在报到年度内(12月31日前)寄达我市。若因档案未在规定时限内寄达所产生的责任和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属于国有或国有控股用人单位的毕业生档案统一邮寄至用人单位,无须签订《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托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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