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雇移民,是指能对加拿大经济、文化、艺术的某一领域做出贡献,并且具有特殊才能,有自己开业的经历,并在加拿大有自雇能力的人士,如画家,体育教练等。
一般要求申请人有在递申请之前至少有2年以上的“自雇经历”、或参与过国际文化或体育的重大比赛或农场管理的经验。既是自雇,则不包括受雇于人的经历;并且也要提供其自雇期间的经济状况的证明。对自雇移民申请的审核,取决于移民官能够确信其抵加后成功自雇的可能性。
自雇移民入境后,并不必像企业家移民那样要立即建立自己的企业并要求获得成功,因此压力较小。自雇移民入境后,可以从事其他工作,也可以受雇于人。签证一经颁发,即为永久性。
自雇移民作为商业移民的一种,其审批标准采取评分制,从相关经验、年龄、学历、语言能力和适应能力这五方面来评分,最低达到35分,才可获得批准,此类申请有利于文化、艺术界人士,风水、命理测言家和农场主。
资金要求方面,通常情况下资金额上没有严格要求,对申请人的身份也没有要求,自雇移民没有条件限制,但是申请人自身的条件是很重要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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