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的概念就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概念就是合伙公司的代表人,相当于合伙公司的法人代表。可见,法人是机构,而执行事务合伙人是自然人。除了合伙公司,其他的公司在注册之后也需要有法人代表。
投资人和合伙人的区别
投资人与合伙人的区别具体如下:
1、出资对象不同,投资人可以向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出资,而合伙人是向普通合伙企业或有限合伙企业出资;
2、责任不同,投资人作为股东时,承担的是有限责任,而合伙人中的普通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责任。
一、企业出资人享有的权利如下:
1、知情权,出资人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等资料;
2、表决权;
3、利润分配权;
4、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
5、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公司注销条件如下: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可申请注销。
综上所述,公司是由股东出资设立的,对于公司而言股东是属于投资人,股东出资后参与公司经营利润的分配,而合伙企业是由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的。投资人与合伙人都是属于企业的出资人,而投资人投资企业时成产公司的股东,不一定参与公司的具体经营活动,而合伙人投资合伙企业时,成为合伙人,与其他合伙人共同经营公司。
《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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