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证包括土地证,房产证和土地证二合一为不动产证,不动产证可以证明户主对其房产的合法所有、是物权归属的有效凭证、是对房屋用地的合法使用的法律证明以及城乡房屋产权证明的统一。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如何办理不动产证以及办证流程,有没有法律规定
办理不动产证的办证流程: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权籍调查;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后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申请人到不动产登记窗口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n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n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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