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取保候审保证金是指公安机关对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决定取保候审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6条之规定,责令犯罪嫌疑人为保证其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法规定而交纳的一种定额的现金。取保候审保证金在解除取保候审的时候当场能够退回。在取保候审期间涉嫌重新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执行机关应当暂扣其交纳的保证金,待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后,决定是否没收保证金。所以取保金的退回与当事人期间的表现是有关的。没有再发生违法犯罪的事实,取保金能够退回。
一、如何解除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我们国家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嫌疑人是可以被取保候审的,那什么情况下会被解除取保候审?接下来为大家介绍一些关于取保候审怎么解除,如何办理解除取保候审方面的知识。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客观地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最应当考虑和最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的行为即为代为取保候审。
1、由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其委托人向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公安机关口头或者书面提出解除取保候审要求。
2、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审核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审查,看是否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取保候审期间是否存在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
3、案件承办人填写《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办案单位审查同意后,办案人员再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办理解除手续。
4、办案人员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并由取保候审人在该决定书回执上签字,同时,办案人员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到指定的银行领取保证金。
二、取保候审中两次退侦是要注意些什么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期间退侦2次说不上是好事还是坏事。如果说是好事的话,那就是第一次证据不足,检察院不起诉。如果说是坏事的话,退回补充侦查,让公安再补充,证据方面肯定会更充实,起诉定罪会更容易一些。但是如果案件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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