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没约定孩子的抚养费起诉时效是: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追讨抚养费是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当事人可以在知道给付人不给付抚养费时起诉给付人。离婚协议书是经过民政局办理离婚证,确认的离婚协议由民政局存档,由男女双方各执一份。
离婚协议书一直有效。
离婚后,男女双方可以再次就离婚协议书中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内容,重新达成一致协议,并以书面形式订立补充协议,协议内容不违反我国法律及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合法有效。
一、诉讼时效没有限制的情况有哪些?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二、抚养费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抚养费应怎么给付?
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
四、子女抚养费可以由一方全部负担吗?
1、如果协商一致,是可以的,当然,如果有证据显示承担全部抚养费的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
2、即使达成上述协议后,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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