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说来,打架还手的一方,不属于正当防卫,这是因为正当防卫的第一条件是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行为,不法侵害行为包括有社会危害性的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如杀人、强奸、抢劫、放火等,对这些行为,如果不果断采取防卫行动,使其停止非法侵害,将会对社会、对人身等造成重大危害。打架还手就不同了,甲动手打了乙,乙完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没有必要一定要动手还击。所以,两人打架,不论何方被打致伤、致残,还手的一方一般不算正当防卫。如果因还手而使打架事态恶化,不论是先动手的还是后动手的,双方都要依法律负应有的责任。
一、别人掐我脖子我还手好吗
被掐脖子很有可能危及生命,此时还手属于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二、正当防卫有哪些误区
正当防卫的误区有:
1、对尚未开始不法侵害行为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2、对自动停止,或者已经实施终了的不法侵害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3、打架斗殴中,任何一方对他人实施的暴力侵害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4、对假想中的不法侵害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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