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验收有什么规定有什么具体规定?
1。单位(子单位)工程中的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
2。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安全、功能检查资料齐全。
3。工程质量控制资料齐全。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检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
外观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具体规定
<P>1,合格基础工程
<P>2,合格主体工程
<P>3,合格装修工程
<P>4,单位工程质量控制数据5,单位工程安全功能检验资料齐全
6,单位工程外观质量检验记录齐全
7,工程竣工报告
8,工程质量检验报告
6,单位工程外观质量检验记录齐全
7,工程竣工报告8工程质量评估报告9、检验单位质量检查意见10、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意见11、工程竣工总结12、,工程竣工验收检验条件具体措施单位工程质量不合格时,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按下列规定执行:,返工或更换仪器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评定。
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符合设计要求的检验批,予以验收。
3。经鉴定合格的检测单位,不能满足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方可验收。
4。经修复或加固的分部分项工程、分项工程的外形尺寸虽有变化,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功能,并可根据技术处理方案和谈判文件进行验收。对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经修复或加固处理后,严禁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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