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标志丢了可以到投保的保险公司补办,否则将面临行政处罚。未放置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车辆粘贴的交强险标志如果丢了怎么办
1、如果车主个人是投保人,可以带上身份证、行驶证以及车辆年检合格材料、购买保险的相关缴费证明,到投保的公司进行补办。有些车主是通过保险公司业务员购买保险的,所以有什么不懂的可以咨询的“专属”业务员。
2、如果投保人是单位,需要带上投保清单、授权委托书以及办理人的身份证明到保险公司进行补办。但是填写的交强险标志补办申请表还需要单位的公章。
随着我国的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我国私家车的数量也是越来越多的,此时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在日常的驾驶生活中一定要及时的注意相关的车辆保险的缴纳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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