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确定交通事故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后,通常会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害,那么如何确定民事责任呢?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二、交通事故中的损害赔偿范围
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财产损失,二是人身伤亡。
(1)财物损害的赔偿。它包括直接的财产损失和可预期的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往往会造成当事人财物受损,如交通工具、设施或者其他一些物品,可能局部受损,也可能完全毁坏无法修复,甚至于灭失,这些是直接的财产损失。可预期的损失例如歌手演出途中遭遇非已方责任的交通事故,可预期得到的出场费即是其财产损失。这些对于加害方来说这是必须作出赔偿的。
(2)人身伤害的赔偿。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或死亡,使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受到侵害,尽管身体本身的损伤不能用金钱衡量,但由此因起的实际财产损失,如抢救、医疗、因事故伤害造成劳动收入的减少等,还是可以计算出来的。具体数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予以计算。
法律中规定的交通事故责任主要为五种,但现实中在不同主体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即使确定交通事故责任是一样的,但实际需要承担的赔偿比例也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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