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离婚的,想要求对方返还彩礼的,需要达到以下两条标准,法院会予以支持:
1、双方虽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却未共同生活。
2、婚前的彩礼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一、返还三金的法律规定
返还三金一般是指返还彩礼,在女方起诉离婚的情况下,如果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如果有以下情形的,法院会支持男方的请求:
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2.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如果经审理没有以上情形的,法院会认定女方不需返还彩礼。
男方给付给女方的彩礼实质上是男方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在双方登记结婚后,如果没有法定的返还情形,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法院会不予支持。
二、离婚后彩礼要重新返还吗
离婚后的彩礼一般是不需要返还的,但以下情况彩礼需要退还: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离婚时双方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离婚时生活困难的。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三、结婚彩礼怎么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彩礼一般都是属于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是不分割的。如果男方请求返还的,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离婚时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的,有两种情形法院会予以支持:一是当事人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婚后没有一起生活的;二是婚前给付彩礼使给付一方生活困难的。也就是说,除了上面两种情形,离婚时以其他原因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法院是不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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