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分割财产要收取费用吗
法院分割财产当然是要收取费用的,各地的民事法院都不是无偿性的向民众开放的,如果是因起诉离婚申请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话,要看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数额。夫妻共同财产的数额越多,相应的人民法院针对财产分割这一块收取的诉讼费也就越多。
二、法院财产分割费用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家庭财产离婚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离婚诉讼费:
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10元;
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510元;
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征收,即标的×2%+1510元;
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1.5%征收,即标的×1.5%+2510元;
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1%+5010元;
100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标的×0.5%+10010元。
三、财产纠纷诉讼费谁承担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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