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因为城市的维护建设税是由各地的地税局去负责征管的。税率一般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的规定是:应当依照纳税人所在的地区的适用税率(税率一般是,市区的,税率为7%;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的。
当地税务局将企业认定为县城的还是边远地区的企业,这样的税率就是5%与1%的区别了。还有就是,应该以当事人的所属地税局的批文决定。
城市建设维护税(简称城建税)
是国家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为计算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收。它属于特定目的税,是国家为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而采取的一项税收措施。可见城建税具有附加税性质,附加于“三税“税额,本身并没有特定的、独立的征税对象,而且城建税税款专门用于城市的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建设。城建税按照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设置了三档差别比例税率.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1%。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帐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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