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在当地市(区)县级卫生局(防疫站)办理健康证,因为只有市(区)县级行政地卫生局(防疫站)才有权办理健康证。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在乡镇或者特定区域设立派出机构。
去当地的市(区)县级卫生局(防疫站)办理健康证。因为只有市(区)县级行政地卫生局(防疫站)才有权办理健康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在乡镇或者特定区域设立派出机构。
3. 县(区)级政府有哪些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对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制度。因此,县(区)级政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包括以下几个:
1.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药品的监督管理,包括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的监督管理。
2. 农业主管部门:负责种植、养殖、食品生产等环节的监督管理。
3.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消费等领域的监督管理。
4.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包括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的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县(区)级政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包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业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去当地市(区)县级卫生局(防疫站)办理健康证,因为只有市(区)县级行政地卫生局(防疫站)才有权办理健康证。同时,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对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制度。因此,县(区)级政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包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业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在乡镇或者特定区域设立派出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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