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打架违反的法律有《未成年保护法》,《民法典》,《刑法》以及《民事诉讼法》。校园欺凌的暴力、辱骂等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还有可能构成侮辱罪和诽谤罪等。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犯罪的,目前法律已将刑事责任年龄下调到12周岁。
一、校园欺凌打架违反什么法律
校园欺凌打架违反以下法律:
1.《未成年人保护法》;
2.《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第九百九十一条、第九百九十五条、第一千零二条;
3.《刑法》第十七条、第二百三十四条;
4.《民事诉讼法》。
如果校园欺凌出现挑衅生事、辱骂、互殴、群殴等行为可能涉及《刑法》规定的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等。
二、校园欺凌的行为有哪些
校园欺凌的具体行为有:
1.肢体欺凌。推撞、拳打脚踢以及抢夺财物等,是容易察觉欺凌形式;
2.言语欺凌。当众嘲笑、辱骂以及替别人取侮辱性绰号等,是不容易察觉的欺凌形式;
3.社交欺凌;
4.网络欺凌;
5.传播关于受害者的消极谣言和闲话;
6.网络欺凌。即在网志或论坛上发表具有人身攻击成份的言论;
7.社交欺凌,不让受欺凌者交朋友以及破坏社交的行为;
8.让受害者遭遇麻烦,或令受害者招致处分;
9.恐吓、威迫受害者做他或她不想要做的,威胁受害者跟随命令等。
三、校园欺凌构成犯罪的要承担什么责任
校园欺凌构成犯罪的要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不过如果实施校园霸凌的人如果不满十二周岁的,则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只需要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实施霸凌的人年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则构成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实施霸凌的人年满十四周岁的,则构成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罪的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三章 刑事赔偿 第一节 赔偿范围 第十九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n(一)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n(二)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n(三)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n(四)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n(五)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n(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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