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用卡逾期被起诉会如何协商还不上的
尽快与银行协商还款,如果对方起诉你,你很有可能会被强制执行的。
信用卡恶意透支的后果:
1、产生不良信用记录;
2、产生利息:日利息按0.05%计算,从消费记账日起息;
3、产生滞纳金: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收取滞纳金,按月计收;
4、银行会起诉;
5、自还清欠款日起5年内无法在银行办理信贷类业务。
信用卡欠款不还,银行会通过多个途径进行催收,如果其中表示还款并做出还款计划,实际履行的,银行不会报案作为刑事案件处理。
如果拒不还款,银行一般会通过民事途径起诉,再不还款的才会启动报案程序。
如果公安立案后,再不还款,有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
拓展资料:具体法律规定如下:《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最高院最高检《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二、信用卡逾期还不了拉会不会牵联到家人
不会的,银行只针对当事人,不针对其他人。欠信用卡一直不还款,产生的法律后果主要有:1、会产生高额的逾期利息。2、会被银行向法院起诉,将产生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经济损失。3、个人会有不良信用记录,对以后的办银行卡、贷款等都会产生影响。4、如果欠款金额达1万元以上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信用卡逾期了被起诉了,还能申诉吗
仍然可以协商。
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分期还款协议的,发卡银行及其发卡业务服务机构应当停止对该持卡人的催收,持卡人不履行分期还款协议的情况除外。
达成口头还款协议的,发卡银行必须留存录音资料。
录音资料留存时间至少截至欠款结清日。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条在特殊情况下,确认信用卡欠款金额超出持卡人还款能力、且持卡人仍有还款意愿的,发卡银行可以与持卡人平等协商,达成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
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
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的内容应当至少包括:
(一)欠款余额、结构、币种;
(二)还款周期、方式、币种、日期和每期还款金额;
(三)还款期间是否计收年费、利息和其他费用;
(四)持卡人在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相关款项未全部结清前,不得向任何银行申领信用卡的承诺;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六)与还款有关的其他事项。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七条 催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认定为本解释第六条规定的“有效催收”:\n(一)在透支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后进行;\n(二)催收应当采用能够确认持卡人收悉的方式,但持卡人故意逃避催收的除外;\n(三)两次催收至少间隔三十日;\n(四)符合催收的有关规定或者约定。\n对于是否属于有效催收,应当根据发卡银行提供的电话录音、信息送达记录、信函送达回执、电子邮件送达记录、持卡人或者其家属签字以及其他催收原始证据材料作出判断。\n发卡银行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应当有银行工作人员签名和银行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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