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里工伤的赔偿范围项目有:1、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2、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3、停工留薪期工资;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工伤赔偿有哪些呢
工伤赔偿有:
1、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具体费用按照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交通费、住宿费;
4、康复治疗费用,根据地方规定,康复治疗由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估,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辅助设备费用,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由各省、直辖市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停工留薪期间工资,原工资福利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不变的,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势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7、护理费,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8、残疾补助金;
9、残疾津贴。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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