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全款房离婚的分割方式:
一、如果一方婚前购房,婚前全额付款登记在一方名下,在这种情况下,该财产应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二、但如果一方婚前购房只支付首付部分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共同还款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法院会将房屋判给登记名称的一方,但由一方根据夫妻共同财产价值的一半合理补偿另一方,婚前买房时,无论谁出资,这些情况都会确定夫妻共同财产:
1、婚前全款买房,房产证登记双方名称,房屋为共同财产;
2、婚前两人按揭买房,房产证登记双方名称,婚后还贷,房屋为共同财产;
3、婚前父母双方出资买房,房产证登记双方名称,房屋为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
未偿还的贷款为获得房产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于婚后是夫妻共同还贷,在离婚房产分割时,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双方对房产分割有达成协议的,优先按照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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