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电瓶车撞到汽车保险理赔流程
1、报案。投保人可以通过保险公司热线服务报案,这是办理异地车险理赔必走的流程,关系到车主是否可以享受到理赔服务,报案时间的早晚,也会直接影响到理赔时间的快慢。
2、查勘、定损。事故发生地就近的保险公司网点工作人员进行查堪和定损,这是理赔的关键之处。
3、核价、核损。
4、投保人将理赔资料递交到保险公司网点,由工作人员将资料上传至车险理赔工作管理系统中。
5、理赔人员从接收到材料开始进行审查、理算、核赔。
6、投保人可到就近网点领取赔款或通过转账方式获得理赔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应由交警部门根据当事人是否存在交通违章行为、及相应的交通违章行为与事故发生间的因果关系的大小来认定责任,与事故当事人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驾驶证没有必然的联系。
对于当事人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应由交警部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另行予以行政处罚:可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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