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弟弟是否有法律权利代位继承哥哥应得的遗产
弟弟不能代位继承哥哥应得的遗产。代位继承只能发生于被继承人与其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之间。也就是说当继承人死亡时,只有其子女才能代位继承他的财产。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代位继承中直系血亲有哪些
1.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既包括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上拟制的血亲。具体而言,包括: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等晚辈自然直系血亲;
2.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亲生子女;
3.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
4.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
5.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
三、如何区分继承转继承和代位继承
1.性质和效力不同。转继承是实质上是就被继承人的遗产连续发生的两次继承。代位继承是代位人基于代位继承权直接参加遗产继承,代位继承人享有的是对被继承人遗产的代为继承权。
2.发生的时间和成立条件不同。转继承发生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并且可因任何一继承人的死亡而发生,任何一个继承人都可成为被转继承人。而代位继承只能是因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发生,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
3.主体不同。转继承人是被转继承人死亡时生存的所有法定继承人。代位继承中的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被代位人只能是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代位人的子女,被代位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不能代位继承。
4.适用范围不同。转继承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中。代位继承只是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n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n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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