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办离婚有离婚证。当事人自愿离婚的,带齐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示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再婚不带离婚证可以吗?
关于公民再婚办理结婚登记时,是否需要携带离婚证,我国《婚姻登记条例》未做明确规定。
与此同时,各地的具体规定可能存在差异。通常,如果再婚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原系夫妻关系,通过民政局离婚登记后想复婚的,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会收回双方的离婚证,再发给结婚证。但是,如果上一段婚姻是通过法院起诉离婚的,即当事人没有离婚证的,则可携带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作为离婚凭证。另外,也有一些地区在再婚登记中,并不要求当事人提供离婚凭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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