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书是指持票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以实现票据权利转移的行为。背书是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持票人完成背书行为后,票据上的权利也随之转让给被背书人。背书转让无须经票债务人同意,也无须向票据债务人发出通知或经其承诺。只要持票人完成背书行为,就构成有效的票据权利转让。背书不得附有条件,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背书转让具有更强的转让效力,能够使受让人得到更充分的保护。银行承兑汇票不能背书转让给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修正):第七章 附则 第一百零八条 【票据及其格式与印制】汇票、本票、支票的格式应当统一。
票据凭证的格式和印制管理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修正):第五章 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 第九十九条 【票据追索行使期限的准据法】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适用出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修正):第五章 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 第九十八条 【票据行为的准据法】票据的背书、承兑、付款和保证行为,适用行为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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