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是否能够应对女方的离婚诉讼?
时间:2023-07-15 01:00:21 88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男方起诉离婚,女方应该积极应诉,争取自身合法权利,保障自身利益不受侵害。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女方有精神病能离婚吗

一、女方有精神病能离婚吗

1、女方患有精神病可以离婚。考虑到精神病患者已经不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要想离婚,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而要是结婚之前就有精神病,婚后也没有治愈的,一方坚决离婚,调解无效的话也是会依法准予解除婚姻关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分配

子女抚养权在离婚时的分配如下:

1、子女不满两周岁的,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2、已满两周岁的,父母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已满八周岁的,应当按照其真实意愿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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