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无效婚姻没撤销是不能再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是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等情形。只有向法院申请婚姻无效,法院下达裁定后,婚姻关系才自始无效。但是对于无效的婚姻应属自始无效,相当于没结过婚,因此无需离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相关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一、不能近亲结婚的范围包括哪些
1、父母和子女之间、爷爷奶奶和孙子孙女之间、姥姥、姥爷和外孙子、外孙女之间,当然不能结婚。
2、和自己的伯伯、叔叔、舅舅、姑姑、姨母不能结婚。
3、和自己的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不能结婚。
4、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5、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
6、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综上所述,婚姻无效后再次结婚如果没有婚姻无效的条件,该婚姻就是有效婚姻。事实上,婚姻无效就说明双方并不存在婚姻关系,因而也就不需要离婚,只要经法院确认双方的婚姻无效,当事人就可以与他人结婚了。除了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外,当事人还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撤销双方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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