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期间应加罚。行政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行政处罚,当然要加罚款。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期限内履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在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辟谣】行政复议期间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真相:无法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提醒】行政复议期间可以停止执行的情况有哪些?行政复议期间可以停止执行的情况如下: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行政拘留期间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吗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
全文59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