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齐齐哈尔市拜泉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强奸未遂案。被告人范某因取保候审期间脱逃,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据警方介绍,犯罪嫌凝人范某(1960年生人)于2010年2月16日17时许,酒后窜至屯邻居关某(女)家,恰逢关某回家,范某把关某往西屋拽,关某反抗并呼喊,两人厮扯起来。范某大力将关某拖拽到西屋炕上,欲实施不法行为,被赶来为姐姐关某锁院门的其弟弟撞见,把范某暴打一顿。吵打声越来越大,引来村民围观,趁村邻拉架之机,范某得以脱身逃离现场到外地躲藏。后经鉴定,关某患精神分裂症,案发时无性自我防卫能力。
2011年11月15日,犯罪嫌凝人范某投案自首,当天被取保候审。后在取保候审期间又再次脱逃。2014年1月27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8月6日,拜泉县人民法院经不公开开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范某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未遂)。因其强奸无性防卫能力的妇女,且取保候审期间脱逃,具有酌定从重处罚的量刑情节,故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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