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财产怎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所谓婚前财产,主要是指在结婚前个人独立拥有的财物。
这些财产原则上并非夫妻共有财产,而是个人私产。
但是,依照中国《民法典》的相关法律条款,婚前财产仍可通过以下方式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协议约定:男女双方如能在婚前或婚后签订书面协议,即可将某一方的婚前财产归入共同财产范畴。
二、共同投资:假如一方利用婚前财产作了合理投资,且此投资需由夫妻共同决定和承受风险,则投资所得或将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混合使用:若婚前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与夫妻共同财产混同使用,以致难以分辨,那么这部分财产很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四、赠与行为:倘若一方将其婚前财产无偿赠予另一方或用于家庭日常开支,那么这部分财产亦有可能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共同财产已经花掉怎么认定
1、若夫妻共有财产遭受一方恶意支出,可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身权益。
2、夫妻在出售共有的财产时,应首先达成共识,若有分歧,则需通过协商妥善解决。
实际操作中,在处理家庭事务上,夫妻间可互为代理,故夫妻一方的行为视同另一方的行为,相关责任和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当夫妻一方擅自处理共有财产时,第三者有权认定此行为系双方共同决定,即一方代表另一方做出的决策,无论另一方是否知情或同意,其效力不受影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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