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法令,当事人向人民法院主张并寻求民事权益维护的诉讼时效期限规定为最长不超过三年。
据此,借款人如出现违约行为后,出借方应在知晓自身享有此项权利已受侵害且责任者明确清晰之日起,至诉讼时效期满前,即在这长达三年的时间内尽快诉诸于人民法院以维护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若诉讼时效超过三年未予行使,则人民法院将依法视为其自动放弃该项权利的申诉恳求权,除非自实际侵权行为发生时起计已经过去20年之久,并且具备特殊情形,人民法院经权衡利弊审核后方可应权利主人的请求而作出延长诉讼时效的决定。
因此,对于借款合同产生的违约行为,出借方无疑有权在最长不超过三年间提起诉讼,除非存在特例情形或者法律对此另有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全文46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