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若干规定司法解释,及财产保全的流程
时间:2023-07-10 06:54:16 67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财产保全若干规定司法解释有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财产保全具体包括申请、担保、裁定、解除,以及赔偿等流程。

一、财产保全若干规定司法解释

财产保全若干规定司法解释如下: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6年10月1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96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3.第二条,人民法院进行财产保全,由立案、审判机构作出裁定,一般应当移送执行机构实施;等等。

二、财产保全的流程

财产保全的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

2.担保: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3.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4.解除、赔偿。

三、财产保全有效期的规定

财产保全有效期规定如下:

1.保全期限均有延长,将存款冻结期限从六个月修订为一年,将动产查封、扣押期限从一年修订为二年,将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从二年修订为三年,与审理期限基本相匹配。

2.取消续行保全期限不得超过第一次保全期限的二分之一的限制性规定,使得第一次保全期限与续行保全期限的规定保持了一致,避免了执法尺度的不统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全文73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知识
针对财产保全若干规定司法解释,及财产保全的流程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财产保全若干规定司法解释,及财产保全的流程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