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理赔时的基本流程:1.出示保险单证、行驶证、驾驶证、被保险人身份证、保险单。2.填写出险报案表,详细填写出险经过,详细填写报案人、驾驶员和联系电话。3.检查车辆外观,拍照定损。4.理赔员带领车主进行车辆外观检查,根据车主填写的报案内容拍照核损,理赔员提醒车主车辆上有无贵重物品,交付维修站修理。5.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车主签字认可。6.车主将车辆交于维修站维修。7.修理好车辆后向保险公司提交理赔材料,保险公司审核核算之后发放理赔款。
汽车保险分类
1)交强险。
交强险是一种必须要购买的强制保险。普通私家车第一年的交强险保费为950元,如果第一年没有出险,第二年的交强险会下浮10%。
2)商业险。
商业车险分为附加险和主险。附加险有涉水险、划痕险、自燃险和不计免赔。主险主要有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五条保险公司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为了保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实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要求保险公司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未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第六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实行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保险费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保险费率。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在审批保险费率时,可以聘请有关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可以举行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
第七条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应当与其他保险业务分开管理,单独核算。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每年对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情况进行核查,并向社会公布;根据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总体盈利或者亏损情况,可以要求或者允许保险公司相应调整保险费率。
调整保险费率的幅度较大的,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进行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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