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若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且得到对方同意,此时可考虑选择协议离婚,然而这仍需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
当夫妻有任何一方想要结束婚姻关系时,他们有权请求相关机构进行调解,或直截了当地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而在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会先经过深入的调解工作;
如若两人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无法再和好如初,那么调解程序也将失去其参考价值,最终人民法院将会判决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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