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去世后,孙子代位继承,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孙子在儿子有继承权的遗产份额内继承遗产。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被代位继承人,简称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人称代位继承人,简称代位人。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权利,称为代位继承权。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因此,儿子去世后,孙子代位继承,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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