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能依法进行变更的,但是不能随意并且多次变更。即对于离婚协议,未办理离婚手续的,不存在变更的问题,直接重新写一份即可,因为还没生效。对于已经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形,除非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否则不可以起诉主张撤销协议内容。
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公可以向法院起诉吗
协议中关于双方自愿离婚的内容,从发给离婚证后就生效了。登记离婚的法律后果已经确立了解除夫妻间的身份关系。对方反悔,反悔无效。但针对财产权的争议,当事人可以依靠起诉来维权。即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但人民法院在审理后,发现不存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不参加财产分割协议有效吗?
不参与财产分割的协议可以反悔,如果双方还没有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还没有生效,该由双方协商变更。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但是必须是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才可以重新分割。
三、可以撤销财产分配方案吗?
一般可以撤销财产分配方案,例如,双方还没有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还没有生效,该由双方协商变更。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但是必须是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才可以,否则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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