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交通处罚不服的当事人,一般应当在收到交通处罚决定书或知道交通处罚决定之日起的六十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行政复议申请书、驾驶证、行驶证、处罚决定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在对交通处罚不服申请复议时,最好先缴纳罚款,逾期未缴罚款的将会被收取滞纳金。
不服交警处罚行政复议谁是被申请人?
不服交警处罚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是作出行政处罚的机构或者是部门。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全文44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