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的一种诉讼活动。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决,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
1、申请强执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人主体需适格。
3、申请执行需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当事人申请执行,必须向法院递交申请执行书,说明申请执行的事项、理由和要求;法院受理后,因强制执行侵犯到申请人或者被执行人、利害关系人的法律权益,或者不服裁定的,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10天内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在申请执行书审查通过后,法院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在期限内履行法律文书的确定义务,拒不履行的,则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由执行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和执行依据,要求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律师补充: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以下材料:1、强制执行申请书(A4白纸黑色字体一份,落款手写签字摁手印);2、执行依据(判决书/调解书/仲裁书/公证执行证书);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作为申请人需出具资质(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并在复印件注明户名、开户行、银行账号、联行号);
5、如有授权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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