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公证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国家预防纠纷、维护法制、巩固法律秩序的一种司法手段。公证机构的证明活动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活动不同。前者是在发生民事争议之前,对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予认可,借以防止纠纷,减少诉讼。它不能为当事人解决争议;而人民法院的诉讼活动,则是在发生民事权益纠纷并由当事人起诉之后进行的,其目的是作出裁决。
二、什么是律师见证
律师见证,不同于其他的人员见证,专指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作为见证人,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进行的见证,属于“私证”,但有很强的证明力。律师见证一般可以参照律师协会编制的操作指引进行,有很强的法律规范性和原则性。
三、公证与律师见证的区别
1.主体不同。见证是以律师的名义进行的,而公证是由国家公证机构代表国家进行的。
2.法律效力不同。律师见证在法律上仅作一般的证据证明,而公证则具有法定的证据效力,有些公证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有些公证证明成为某些法律行为成立的必要条件。
三、公证与律师见证谁的效力高
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书与公证处公证书法律效力是不一样的,律师见证书只起证明力的作用;公证书承载了法律效力。律师见证书只能被法庭采信起到证据效力,作为判案的依据,而公证书的公证事项法庭则直接引用或支持,有的公证书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律师事务所所作律师见证书,它的效力是:
1.可以证明其合法性;
2.通过律师见证从法律程序上会更合法;
3.律师见证书在诉讼程序中可以作为直接采信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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