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宁德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变更什么时间办
行政(市民)服务中心办理时间全年除法定节日外,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时调整为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二:宁德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变更的申请条件
宁德市卫健委发证的医疗机构,当医疗机构单位名称、地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原发证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三:宁德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变更的设定依据
1.《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公布,653号修订)第八条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事先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许可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进行放射诊疗的医疗卫生机构,还应当获得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2.《放射诊疗管理规定》(2006年卫生部令第46号公布,2016年国家卫计委令第8号修订)第十一条医疗机构设置放射诊疗项目,应当按照其开展的放射诊疗工作的类别,分别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竣工验收和设置放射诊疗项目申请:
(一)开展放射治疗、核医学工作的,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
(二)开展介入放射学工作的,向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
(三)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同时开展不同类别放射诊疗工作的,向具有高类别审批权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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