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明文规定,男女双方自离婚之日起,亲生父母仍有权对自己的子女进行抚养、教育以及保护的法定权益和法定义务。
特别是关于尚处于婴幼儿期(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法律所主张的基本原则是应该由他们的母亲亲自承担抚养职责。
而针对已经年满两周岁以上的子女,若父母二人就抚养事宜无法达成共识,则应诉诸于国家司法机关并请求公正裁判。
此时,法院将会依照当事人双方的实际情况,以确保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基础,做出最符合情理的判决。
若子女已经年满八周岁,那么法院将贯彻“尊重其真实意愿”的原则予以考量。
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由于前夫涉嫌故意伤害罪行且可能需承担相应刑事责任,这无疑会对他在此案中的抚养权判决产生深远影响。
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法院会综合考虑诸多因素,如犯罪记录、对子女的潜在影响、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等等。
倘若前夫的犯罪行为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那么法院很可能会考虑将抚养权判归另一方所有。
然而,最终的判决结果将取决于个案的具体情节及法院的自由裁量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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