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发明的权利归属是属于单位。职务发明创造是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但职务发明创造人因其创造发明、享有下列权利:
1、职务发明人和设计人,有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权利;
2、获得单位给予奖励的权利;
3、发明或者设计专利实施后,有获取合理的报酬的权利。
一、发明专利予以驳回的情形
1、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2、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1)科学发现;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4)动植物品种(对其产品的生产方法可授予专利);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3、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4、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5、权利要求书应当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简要地表述清求保护的范围;6、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7、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二、专利所有权有哪些?
专利所有权如下:
1、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于本单位;
2、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3、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外,专利申请权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
全文64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