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一美食街凌晨的时候发生多人斗殴事件,聚众斗殴的处罚是,一般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情节尚不构成犯罪的,则只需要承担相应的治安处罚。而其立案标准是,行为人是积极主动参加该斗殴行为的。
一、贵阳一美食街凌晨多人斗殴
7月26日凌晨4时许,贵州贵阳市一商业街区发生一起群体斗殴事件。目前警方回应,称已接到报警,相关人员已被控制。
二、聚众斗殴的怎么处罚
聚众斗殴罪的量刑标准: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聚众斗殴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聚众斗殴构成犯罪行为的立案标准:
1.领导、谋划、带头的首要分子,应该立即立案并且追诉。
2.积极主动参与斗殴行为的人,应该立即立案并且追诉。
立案标准中的组织:
就是说事先谋划好的、有一定企图的,将当事人聚集在一起形成一个团队或团体进行斗殴行为。对于组织的认定,需要当事人有语言上的煽动和纠集,所纠集的人数也有规定,必须三人以上,这样就能够判定其有组织行为。
立案标准中的策划:
就是说为了达到预先的目的而事先规划好了方案,并且做了相关部署工作。
对于立案标准中的指挥:
也就是发号施令、领导、分工等行为,对于指挥作用的认定,只要是当事人对斗殴人员进行指派、安排和分工的,都可以认定为指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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