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奔驰汽车公司遭奥美公司索千万元广告费
时间:2023-04-24 10:21:41 426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中国法院网讯为索要巨额广告代理服务费用,上海奥美广告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将北京奔驰-戴姆勒·克莱斯勒汽车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记者今天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北京奔驰-戴姆勒·克莱斯勒汽车有限公司原名北京吉普汽车有限公司,其于2005年6月经国家商务部和北京市工商局正式批准而重组、变更为北京奔驰-戴姆勒·克莱斯勒汽车有限公司,是国内最大的轻型越野汽车生产厂家。

原、被告双方于2004年4月26日签订了一份《媒介代理协议》,约定原告在2004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期间为被告生产的三菱帕杰罗sport、三菱欧蓝德、jeep2500等品牌产品提供媒介广告代理服务,被告向原告支付相应的服务费和媒介购买费用。

原告诉称,原告已按照被告的指示和要求向被告提供了约定内容的服务,但被告未能依约向其支付相应的广告费及服务费等合同款项,欠款金额高达1262.8万余元。为此,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的服务费及媒介购买费,并支付至欠款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损失,共计1359.5万余元。

本案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争议较大,原告提交的证据十分庞杂,仅证据目录就多达40页。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全文50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欠款 最新知识
针对北京奔驰汽车公司遭奥美公司索千万元广告费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北京奔驰汽车公司遭奥美公司索千万元广告费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