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有家暴行为,另一方可以与其协商登记离婚,登记离婚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遭受家暴的一方还可以在离婚时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具体而言,家暴离婚时需要如下证据:
1、在遭受家庭暴力时,应及时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庇护所及所在单位、组织进行制止、劝阻、调解,相应机构制作的书面材料可以作为证据提交。
2、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部分证据是认定当事人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重要证据。出警记录能够证明报案的方式、案由、出警时间、处理结果等内容。
3、证人证言。家庭暴力的发生,除双方当事人外,其子女和邻居出具的证言也是认定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有力证据。
4、加害人在诉讼前出于愧疚、维持婚姻关系等原因向受害方出具的《悔过书》、《保证书》等可以作为书面证据直接向法院提交。
一、丈夫打妻子怎么处理
丈夫打妻子的解决方法具体如下:
1、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有权根据受害人的请求进行劝阻、调解;
2、经受害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对施暴者予以行政处罚;
3、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举报家暴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物证、被害人陈述权、证人证言,以及涉及家庭暴力的各种处理记录、病历、照片、视频等;
2、病历证明能否作为认定家庭暴力的证据;
3、手机拍的照片能够成为认定家庭暴力的证据;
4、用手机录的视频或者电脑摄像头录的视频能否作为认定家庭暴力的证据。
二、怀孕期间被家暴怎么保留证据
(1)在家庭暴力发生后,若曾经报过警,那么警方会有出警记录,可以作为家暴的证据。
(2)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及时到医院就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是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的。
如果受害人受伤严重,应当由公安机关出具法医鉴定的介绍信,对伤情进行司法鉴定,同时受害者需要及时的到医院进行治疗,那么治疗时还会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的收据以及病历。
(3)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妇联投诉过家庭成员的施暴行为,妇联同志曾经对该事做过处理,并且找对方进行过调解工作;
那么妇联机构既有原来的工作记录,同时也可以为曾经发生的家庭暴力单独出具书证。
(4)如果曾向居民委员会或者是村民委员会反映过这种问题,这有关机构也可以出具书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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