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申请条件
持有西安市常住非农业户口,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底于西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1)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依无靠的孤老残幼者。
(2)家庭主要劳动力因残、因病、因灾大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者能力者。
(3)享受国家抚恤,定期定量补助政策性救世主济者仍达不到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线的。
(4)因其它病残原因造成家庭困难,且生活标准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者。
一、追索赡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首先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其次,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三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赡养费。最后,应付的赡养费除以被赡养人数得出付给每个被赡养人的赡养费。
人民法院认定赡养费的标准包括: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
二、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的差别
在农村,因病、因残、因灾导致家庭丧失主要劳动力且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难以维持日常基本生活的农村居民家庭,都可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申定程序是:本人申请、村民代表会议评议、乡镇审核、县级民政部门确定。
在城市,申请城市低保待遇的人员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户籍所在地常住城市户口。
(二)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
(三)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
城市低保待遇的申请和审批应履行以下程序:个人申请、社区居委会审查公示、街道办事处(乡镇)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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